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健全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依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保障学校依法依规、独立公正、规范高效履职,筹备组建2024-2025学年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
一、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组建坚持全过程透明,家长平等自愿参与,兼顾年级分布,注重发挥家长专长,具有广泛代表性。根据学校规模、供餐方式,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9人,初中各年级2人,高中各年级1人。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推选出1名成员担任召集人,负责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等工作。
二、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校用餐学生的家长。
(二)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按要求取得健康证明)、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
(三)有必要的时间保障,能够定期参与相关会议及日常监督工作。
(四)与学校、食堂承包企业、食材供应企业、配餐企业等不存在利益关联。
(五)优先选用具有财会、法律、食品安全、审计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的家长。
三、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每学年推选一次,可以连任。对因违法违规、不认真履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研究后解除其成员资格。因身体健康、子女升学转学等原因无法履职的自动终止成员资格,按程序及时在家长备选库中补选。
四、报名采用网络自主申请的方式进行,学校根据家长的职业、性别、年龄等方式进行甄选,未入选的家长归入家长备选库作为补选人员。
五、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具有以下权利:
(一)列席食材招标采购、餐食定价等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有关会议活动。
(二)查看校园“明厨亮灶”视频、供应商履约评价、食堂工作人员培训考核、校领导陪餐等信息资料。
(三)自行组织随机检查学校食堂或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抽查检查校外供餐企业、食材供应企业。
(四)分类反馈发现和收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跟踪了解问题整改。
五、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重点监督以下内容:
(一)招标采购。校外供餐企业、食材供应企业、承包和委托经营企业招标管理、公司遴选、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二)营养配餐。营养食谱制定及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
(三)供货验收。供货资质、检验检疫、供货验收等履约查验情况。
(四)食品安全。食堂环境卫生、设施配备、从业人员健康,食材贮存、加工操作、餐饮具消毒、物流配送、食品留样情况。
(五)用餐陪餐。供餐分餐、校领导陪餐、餐食节约情况。
(六)经费管理。餐食定价、收支核算、主辅食材成本占比监测、食堂财务公开情况。
(七)其他情况。监督学生及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投诉较为集中的事项。
六、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依规依法进行监督,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坚持集体研究、共同商议,不得个人擅自开展监督工作。
(二)不直接参与校园膳食管理,不干预学校和企业日常工作,不得要求学校给予子女特殊照顾,自觉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三)不得随意向外提供监督检查情况,不得在互联网随意散布不宜公开内容,防止引发不必要的舆情炒作。当发生食品安全相关舆情时,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共同维护良好氛围。
(四)不得直接或变相接受食堂承包企业、校外供餐企业、食材供应企业的礼品礼金等,不得有其他影响公正履职的行为。
对于出现以上问题之一的,由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解除其成员资格。
报名请扫描以下二维码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1月24日
乐山外国语学校
2025年1月17日